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越府〔2023〕10号)文件精神,我区将于2023年—2024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统筹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六榕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济普查指导员3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数据处理操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学习、团队协作,服务意识较强;
(二)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有从事经济、文秘、计算机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六榕路109号之一三楼社发办,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83344932。
2.报名资料:
(1)请考生自行从《越秀区六榕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公告》附件中下载《越秀区六榕街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大一寸近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也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3.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按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普查指导员聘用时间原则上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如因普查工作实际需要,聘用时间可适当延长。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4.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一年内街道经济普查指导员岗位有空缺,可从考试中其他未被聘用的考生中,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按照《广州市越秀区统计局关于街道聘用经济普查指导员的通知》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附件1:越秀区六榕街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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