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3年6月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编外劳动合同制文员7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编外劳动合同制法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岗位职责: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配合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辅助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机关安全保卫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司法警察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文员的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法学(法律)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二)法警的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警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或法警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报考人员提前下载填写《越秀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打印并本人签字,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和相关个人资料: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时提供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其他报名者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1号(越秀区人民法院西门大法庭)。

四、资格审核

我院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核成功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通知本人另行补充材料。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单位、机关单位正式员工报考,无论在编、非编或试用期期间,均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人员须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合同制文员的考试

合同制文员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我院出具试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知识等,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如遇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的,我院将依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了解应聘人员法律水平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4)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二)法警的考试

法警的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1)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 体能测试的形式和内容:体能测试由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男生俯卧撑(女生仰卧起坐)构成,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等。

体能测试、面试均按照百分制综合评出分数。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含复检费)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考生放弃聘用,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一年内如该岗位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和空缺人数进行补录(从面试成绩确定之日起计算)。

八、薪酬待遇

执行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相关劳动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完整阅读本公告。

(二)报名请务必谨慎考虑,合理作出职业规划。如经公示确认录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我院此后的录用不接受报名。

(三)被录用人员需按通知的到岗时间按时到岗。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考工作。

(五)招聘工作由我院督察室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我院将建立编外人员备用人员库,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的进入备用人员库,因辞职等原因出现职数空缺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从面试成绩确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递补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009436,83009027;监督电话:020-8300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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