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补充公告

  根据《2023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的规定和报名情况,部分岗位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现调整部分招聘岗位和延长部分岗位报名时间,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下列岗位招聘人数

原岗位表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报名人数

调整后招聘人数

备注

1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儿内科医生

25

18

22

调整招聘人数

2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儿外科医生

8

3

5

调整招聘人数

4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麻醉科医生

4

0

1

调整招聘人数

5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口腔科医生

3

1

1

调整招聘人数

7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超声科医生

4

3

3

调整招聘人数

  二、延长下列岗位报名时间

原岗位表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报名人数

2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专职科研人员

1

2

3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心脏大血管外科医师

1

1

4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肾内科专职科研人员

1

1

5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老年病科心血管内科医师

1

1

6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老年病科综合内科医师

1

2

7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烧伤整形美容与创面修复科专职科研人员

1

2

8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放射科专职科研人员

1

2

9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血液内科医师

1

1

10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科医师

1

1

11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急诊科医师

1

0

13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核医学科医师

1

2

14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检验科技师

2

1

16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护士

10

14

1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儿内科医生

22

18

2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儿外科医生

5

3

3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妇产科医生

4

2

4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麻醉科医生

1

0

5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口腔科医生

1

1

6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放射科医生

2

1

7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超声科医生

3

3

9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临床护士

10

11

1

广州市胸科医院

内科医师

1

1

2

广州市胸科医院

外科医师

1

0

3

广州市胸科医院

公卫医师

1

0

4

广州市胸科医院

重症医学医师

1

2

5

广州市胸科医院

急诊医师

1

0

1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医师

1

0

2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医师

1

0

3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医师

1

0

4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医师

1

0

5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职业病科医师

2

0

6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师

2

1

7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普外科医师

1

0

8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骨科医师

1

0

9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妇产科医师

1

0

10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儿科医师

1

0

12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评价检测专业技术岗

1

0

13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卫生应急调查检测专业技术岗

1

0

15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放射卫生检测专业技术岗

2

3

18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职业病科医师

1

2

1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普通外科医师

1

0

2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血液科医师

1

0

3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1

0

4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产科医师

1

0

5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麻醉科医师

1

0

6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病理科医师

1

0

7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放射科医师

1

0

8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药师

1

0

9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内分泌科医师

1

0

12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营养科医师

1

0

13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精神科医师

2

4

14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急诊科医师

2

0

17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医院

骨外科医师

1

0

18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医院

妇产科医师

1

2

  以上岗位报名时间延至2023年6月3日24:00时止,原报考条件不变,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笔试及面试。

  延长报名资格初步审核:2023年5月31日9:00时至2023年6月3日24:00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查询初步审核结果。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通过初步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5月31日9:00时至2023年6月4日17:00时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可以补充修改报名材料。2023年6月4日17:00时以后,不能再补充修改报名材料。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三、报名确认

  所有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6月5日9:00时至6月6日17:00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7日9:00时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试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五、报考条件、报考方式及延长报名岗位的具体要求与原公告一致,原公告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951565.html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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