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文冲街关于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联防队员高素质人才岗)

岗位二:经发办统计员1名(政府聘员高素质人才岗)

岗位三:执法办协管员1名(政府聘员)

岗位四: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备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岗位一:综治办工作人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大专学历;

2.专业不限,中文系、法学系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

4.有基层相关部门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岗位二:经发办统计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大专学历;

2.专业为经济、统计、会计、数学等相关专业;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类别为经济、会计、统计等相关类别)则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岗位三:执法办协管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大专学历;

2.专业不限,具有法学专业、驾驶证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岗位四: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城市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环卫、环保、财务、法学专业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有城管、街(镇)等部门单位从业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各级财政供养人员,聘用单位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以上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3年5月30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周三)至6月2日(周五),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和地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128号文冲街道办事处A30室(联系电话:020-31702780)。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1)《文冲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在指定位置张贴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它岗位要求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未能达到60分的应聘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占40%,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面试占60%,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开考比例: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则视情况顺延报名时间;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应聘者少于1人时,视情况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聘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聘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补或补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各类型政府聘员辞职或退休等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本次招聘中依次递补或补聘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冲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文冲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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