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2023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越秀区大塘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聘辅助人员2名,其中城管协管员1名,出租屋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城管协管员年龄在35周以下(1988年5月22日后出生),出租屋协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城管协管员岗位应具有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学历,出租屋协管员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4.熟悉基本电脑操作,能适应夜班加班,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中山三路东皋大道17号之一,大塘街道办事处6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0-83816406。

4.报名要求:自行打印《越秀区大塘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后,亲临报名点报名。

5.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小一寸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鉴定报告,另可再提供统计师或会计师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资料除个人简历、相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6.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能力和公文写作基础等,并根据报考岗位性质考核相关内容。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原则上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也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本次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招考单位将从本次报考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附件:越秀区大塘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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