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见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就业见习岗位人员3人。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见习人员须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两个身份符合一个即可),高校毕业生要求是全日制毕业的(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前需办理失业登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至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新市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汇侨中路28号)。
4.报名材料:详见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
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报名人员少于等于3人的免予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合格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三)体检
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前3名参加体检。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指定医院的入职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将直接录用,如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相应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四)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见习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新市街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签订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到岗后,与本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四、见习期间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2300元/人/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内不办理就业登记、不购买社会保险、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60599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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