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人才队伍,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责

1.采集信息。协助准确采集或核实网格内人、地、事、 物、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以及特殊人群、困难群体等动态信息, 建立人员台账和档案。

2.日常巡查。制定巡查走访计划,开展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出租屋、案事件多发区段、重点要害部位和人群集聚场所, 及时了解网格内社情民意,收集群众诉求、意见建议。

3.调处应急。及时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较为复杂或涉及政策类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现场稳控工作。对公共卫生医疗事件、突发违法犯罪、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应立即上报或报警,视情协同处置。

4.协同共治。按照“一网格一微信群”模式建立网格微信群,组织发动网格内楼栋长、“广州街坊”、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参加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黄埔平安创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心社区和网格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8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中专/高中文化程度。

4.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5.同等条件下,在穗东街辖内居住满一年、有一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优先招录。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5月8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02党建工作办公室(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小区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6496。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有学位,请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联系020-82066496。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写作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参照街道普通聘员待遇管理,聘期均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到期重聘。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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