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黄埔区苏元学校(下文简称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5名。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苏元学校(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7号)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全住宿三年制初级中学。苏元学校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下文简称二中教育集团),为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苏元学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 “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具有国(境)外学历和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及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取得相应学科的中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考生还须有一年及以上普通中学对应学科的任教经历,且报名时须在普通中学任教(含九年制学校及十二年制学校在中学学段任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科普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与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应均可;社会实践(劳动)教师岗位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即可,不限具体学科)。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在招聘各个环节,考生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搜索“事招雷达”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系统中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的通讯正常。
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报名系统弹出“尚未审核”的对话框属于正常状态,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确认后、打印准考证前该对话框消失。
2.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考试确认
1.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请在2023年5月10日17:00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免笔试考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安排或通知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需完成考试确认程序才能打印准考证。免笔试考生也需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3.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通识等。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公布。请考生在笔试结束三到五个工作日后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6.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学科中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免笔试。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四)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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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岗位 |
入围综合素质评估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岗位 |
现场小组讨论 |
入围综合素质评估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本次招聘中,信息技术、科普、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3.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轮。
(五)资格审核
1.根据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3.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在职证明等)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请明确任教学段。
(六)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具体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按要求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说课或者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八)体检
1.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者,则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面试结束三到五个工作日后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qgsydw.com)查询总成绩。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取消录用资格,就业协议书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根据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30-17:00
电话:苏元学校 020-32099015、19129293786
广州二中教育集团 020-32079048
监督电话 020-83550134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 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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