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优先、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附件1)
森林消防队员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森林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的精神,服从统一调配;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森林消防队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体检标准),此岗位适合男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受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处分期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花都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5月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考生填写打印《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3号花都区应急指挥中心二楼森防办(215室)报名(联系人:何广森)。
(2)网上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考生按要求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填写完善后打印并签名)、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到电子箱:yaoyh@hua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森林消防队员招聘-姓名-手机号码”。请确保邮件材料真实、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交有关报名资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020-36902688-2093,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应急管理局)发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开考要求: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四)考试(考试规则详见附件3)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以上职位招聘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体能测试内容:1500米跑步,引体向上。
考生按体能测试分数择优进入面试,比例原则为1:5,若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5的,可视完成体能测试人数情况调整进入面试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进入面试名单安排于体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自主命题,对考生的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评价。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考《消防员体检标准》(附件4)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面试结束后,立即通知体检,五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网上公布。
(六)考核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计生、无吸毒记录、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进入考核资格的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现场报名已审核并提供的材料无需重复,只提供未交材料即可),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应急管理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或者录取后工作辞职的,可视情况优先录用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由于森林消防岗位的特殊性,每年需要全面考核,如果考核不达标,招聘单位可无条件与考核不达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录用原则
按照招聘程序符合录用条件的,花都区镇街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退役军人可政策性加分(附件5),上述人员招聘未满的情况下,从其他人员择优录取。
五、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金按《花都区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执行,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免费提供食宿。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职位表.xlsx
2.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5.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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