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黄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管员4名。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垃圾分类专管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垃圾分类、环境卫生保护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城市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环卫、环保、财务、法学专业优先聘用; (四)熟悉电脑office操作;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六)有城管、街(镇)等部门单位从业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邮件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文件夹用“姓名+报名垃圾分类专管员”格式命名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615696553@qq.com;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7日;联系人:黄旭芳;咨询电话:31600459。
2.报名资料及要求:
(1)报名所需资料包括:①《黄埔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粘贴个人证件照;需手写签名,提交扫描件);②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及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书。
(2)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街道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安排为一天,上午笔试+下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等。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数40%,面试占分数60%。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及公文拟制、写作等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
考试时考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笔试迟到十分钟、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复审与聘用
1.体检和政审
以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初步名单,报街道党工委会议批准。批准后将拟录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五天工作制及轮值巡查制,工资福利按照《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和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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