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224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埔区建立街镇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埔府办函〔2017〕3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环境监管体系,加强我街基层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现公开招聘专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环保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专职环保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1名专职环保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等专业优先聘用。
5.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文字功底好,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并熟练操作者。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7.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二)具体职位要求
街镇园区专职环保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8.负责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各街镇、各园区管理机构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
9.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地点: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307。联系人:关志敏,联系电话:020-82271171。
3.报名资料
①《鱼珠街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②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明、最高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③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地点: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鱼珠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2.体检合格后提交体检结果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体检或无犯罪记录其中一项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文件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报名、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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