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副队长1名,主要负责广州塔景区执法辅助类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参与广州塔景区各类活动策划、运营及管理等工作;
2.协助做好广州塔景区宣传工作,如运营景区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拍摄景区宣传视频、撰写宣传文稿等;
3.完成广州塔景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5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六)有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对策划和宣传工作有强烈的兴趣,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有一定了解,熟悉视频制作软件,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长时间加班。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景区商业运营、自媒体制作工作经验优先。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成功需同时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1)复制链接,并填写报名信息。链接地址为:
https://www.wjx.top/vm/tgdNX4P.aspx#。
(2)把报名资料(详见第3点报名资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以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例:岗位一+张三)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378882344@qq.com(邮件主题:姓名+应聘赤岗街道2023年第二批雇员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3月29日18:00(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资料:本人近期正面证件彩照、《赤岗街道2023年第二批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由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综合保障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实行优绩优酬制度,将视街道财力情况给予不等的年度奖励金。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公告由赤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按照考试当时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二)应聘者进入考场前须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进行测温。所有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七、其他
(一)请报考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信息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需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赤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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