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年龄放宽2周岁,学历放宽到高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江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21日17:30。

  报名方式: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附件2)excel电子版(须带电子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或PDF文档内。

  以上2个材料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mfjzp@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如“0001张三”。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报名材料。因应聘条件与招聘岗位不符,虚报、伪造报考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报名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收到笔试短信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1日开展,最终以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警务工作常识,相关岗位加试对应专业常识。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参考教材和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数: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不多于1: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届时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预计7月8日,另行短信通知。

  3.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详见附件3)   

  4.体能测评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

  (四)综合成绩

  所有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补录

  (一)体检

  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视力标准适当放宽,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等情况。

  (三)补录

  本次辅警岗位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放弃录用或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江门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五、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招聘结果在江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江门市公安机关辅警。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江门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安排伙食,住宿自行解决。

  本次招聘的辅警是指经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辅警的身份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

  六、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详见附表1,除薪酬外,还有单位足额缴存的五险一金、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贴、商业意外保险、年度体检、辅警服装、工会慰问、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并可协助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习期满后工资与学历挂钩,之后随工龄逐年增加。表现优秀可按规定晋升及提升工资待遇。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50-326030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岗位设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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