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文职辅警

  1、职位数量:3人

  2、要求:18-35周岁(含),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表达能力强,五官端正,熟悉计算机操作和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民警做好数据采集和录入等工作。

  4、薪酬标准:平均工资约5500元/月- 59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

  5、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岗位名称:勤务辅警

  1、职位数量:15人

  2、要求:18-35周岁(含),高中或以上学历(承诺入职后最长三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身高168cm以上,有E牌或以上驾照(没有相关驾照的承诺入职后报考),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和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巡警和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治安巡逻防范、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警务辅助工作。

  4、薪酬标准:平均工资约5500元/月- 59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

  5、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注:江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开始,招满即止。逢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海区金瓯路1号港澳客运码头西侧2楼(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辅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750-3801003。

  3、报名要求: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级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学历毕业证书(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等证件原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三、录用程序

  1、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2、笔试和面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考官组进行评分。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4×10米往返跑和1000米跑,达标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政审。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各项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辅警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岗前培训。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录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均合格后,予以录用。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特殊岗位除外)。

  四、纪律与监督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五、工作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初任辅警通过岗前培训和试用期后按设定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2、伙食和住宿由工作单位具体安排,享受法定假期、年休假(工作满一年)、婚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14天内有省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接受报考。

  2、前来报名的考生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及行程卡,如考生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得进入考场。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负责解释。 


相关职位:

辅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