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大泽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文职岗/财务岗

根据工作需要,大泽镇大泽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资格条件
(一)聘用干部(2名)
1、党务工作者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热心社区公益事业。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服务群众能力强,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智能手机。
(3)新会区大泽镇大泽社区户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需要24小时值班,适宜男性,退役军人优先。
(4)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年薪6万左右。

2、财务工作者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热心社区公益事业。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服务群众能力强。
(3)新会区大泽镇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会计学,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取得初级会计证、有企业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4)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年薪6万左右。

(二)卫健干部(1名)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热心社区公益事业。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服务群众能力强,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智能手机。
(3)新会区大泽镇大泽社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年薪7万左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受到处理或者处理完毕未满5年的;
4、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5、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6、与社区“两委”干部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实地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大泽镇大泽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相关从业资格证等)送达至大泽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考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0-6898570(工作时间)

附件:大泽镇大泽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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