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

  (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黄圃镇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需将相关报名资料以“姓名+黄圃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为标题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并发送至hpzb2017@sina.com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24:00,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黄小姐0760-23226020

  何小姐0760-23229213

  4.投诉电话:0760-23506611(中山市黄圃镇纪检监察办)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黄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疫情防控期间,我镇视实际情况简化招聘程序和形式。有意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扫描件;

  (2)毕业证及学位证,PDF格式扫描件;

  (3)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及PDF格式扫描件,表格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同步提供一份信息填写完整且由本人亲笔签名的PDF格式扫描件(报考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无效);

  (4)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5)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PDF格式扫描件;

  (6)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明,PDF格式扫描件。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经初步审核后,如符合报名要求,将于2022年10月26日24:00前通过报名邮箱另行通知考试事宜,请密切留意。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由黄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商用人部门(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具体报到时间由黄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进行通知;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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