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按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相关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50522、221815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第二批).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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