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六)政审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有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备案等手续。

聘用人员需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体能考核。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招录对象理解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报名咨询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咨询电话:0756-7263840(杨助理、张助理)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隐瞒个人健康状况、行程码、粤康码的;

8.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四)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调整发布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doc

附件3.金湾区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招聘考核测试承诺书.doc

附件4.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5.笔试复习参考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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