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护士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9月,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健康医院,近几年,医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现已成为淡澳区域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科研与教学工作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先后被授予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广东省抗击非典模范集体、广东省县域(区)优秀医院管理团队、中国母婴友好医院、管理创新医院等荣誉称号,是南方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
医院占地面积37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472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1200张,实际开放床位1106张,开设34个住院病区,分设门诊部1间,分院2间。全院年门急诊病人约140万人次,出院病人约4.5万人次,年手术量逾2.5万台次。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数及岗位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目前涉嫌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5.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不接受报名。一经查实属此类毕业生,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183.236.106.124:8081/service/zhaopinFront/personnelPolicy.html?type=1
,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投递简历(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系统操作指南)。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17:30。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报考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符合岗位条件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代替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名;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要求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根据操作指南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仅限报名1个岗位,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名;
3.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务必保证清晰、完整,在考试前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4.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请务必在招聘系统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手机短信和招聘系统通知。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作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招聘安排
(一)资格审查
由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初筛,进入考试的人员名单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至个人,加入对应“招聘通知群”。
(二)组织考核
1.笔试
应聘者于考核当天携带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证明)、资历证书等报名材料),由医院审核确认应聘者身份信息、资历,确认身份信息及资历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卷面分)进入实操及面试环节。
2.实操
应聘者抽签进行实操,由医院护理部统筹安排各临床科室随机进行考核。
3.面试
应聘者按照随机顺序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三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4.考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13日(周四)全天。具体时间由“招聘通知群”通知为准。
(三)体检安排
1.依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14日(周五)早上。具体时间由“招聘通知群”通知为准。
(四)公示
在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情况
(一)无特殊情况者,录用人员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二)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将自动失效。
(三)录用人员应服从调配,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录用人员的录用岗位进行调配。
(四)有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资格或导致该已录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由医院党委研究讨论是否递补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录用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6个月(劳动合同期包含试用期在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甲方与乙方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752-6518613(人力资源部)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内8:00-12:00  14:30-17:30
(三)监督电话:0752-6518607(纪委办公室)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爱民东路3号综合楼7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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