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事业单位招聘

为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改善我县县域医共体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县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考点安排
 
共招聘6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考点设置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三、招聘对象
 
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考生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六、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审核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考生须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应届毕业生)→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均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时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时,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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