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区应急救援大队战斗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阳区应急管理局需公开招聘区应急救援大队战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此次共招录区应急救援大队战斗员3名。区应急救援大队主要承担森林火灾、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任务及区应急指挥中心调配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服从队伍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实行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惠阳应急事业作贡献。

(二)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区应急管理局的管理。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纪违法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年龄: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文化程度:初中(含)以上学历。

(六)具有消防专业资格(如应急救援员证、特种装备操作、无人机操作证、潜水作业证等)的,可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七)体格条件:

1、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男性165cm以上。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裸眼视力不低于4.6。

5、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聘:有纹身的,有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的。

四、福利待遇

5300元/月起(含四险一金),实行分类设岗及差异化薪酬管理,每年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截至11月11日16时。

2、应聘者在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交至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支援和预案管理股(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铁门扇村,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2-3377813,0752-3362119)

(1)《惠阳区公开招聘区应急救援大队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7)无犯罪证明和个人征信记录一份。

(8)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不作为确定符合招收条件的最终依据。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待定。

2、考核项目: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1000米跑必考、俯卧撑、仰卧起坐。

(2)面试。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查应聘者的报考动机和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知程度。

(3)综合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通过考核招聘程序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区应急管理局与录用人员签订。

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应急管理局研究解决。

附件1:惠阳区公开招聘区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惠阳区应急救援大队体能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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