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放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3〕144号)部署安排以及《关于印发<惠城区开发2023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3〕16号)要求,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00个(其中乡村绿化40个,乡村保洁40个,护田员20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3年惠城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惠州市惠城区长排路1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到我单位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12月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由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持1份,1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报备。

  2.用人单位要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报名咨询

  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电话:0752-3183139

  附件:1.2023年惠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2.惠城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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