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优才——惠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惠”聚优才——惠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29日(报名截止日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2年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hcws)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者需上传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有职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4.近期蓝底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00kb以内)。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的公告。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此次招聘的测评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面试。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按医、药、护、技四类岗位设置考试试题,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综合素质。

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区卫生健康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面试岗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3.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1.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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