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仲恺高新区沥林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联络员2名,作为乡镇干部储备人选。岗位信息详见《沥林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 中国共产党党员。

  5.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出生)。

  6.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无违法犯罪记录。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 具有党建工作经历优先,需提供党建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党建联络员:

  1. 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 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 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 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 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党建联络员按照镇编外人员选拔管理,经考试合格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待遇为81000元/年(含五险一金,不含绩效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 网上报名邮箱:llzdjb@hzzk.gov.cn。

  4. 沥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3861887。

  5.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提出报名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沥林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此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5)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附件4)(加盖党组织公章);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并命名为【姓名+党建联络员报名材料】。

  (二)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考生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1. 现场审核时间:7月20、21日。

  2. 现场审核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笔试

  由沥林镇党建工作办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为准。考试围绕党务知识及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等内容设计题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由沥林镇党建工作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总成绩名次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沥林镇人民政府统筹,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公告由沥林镇党建工作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沥林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岗位信息表.xls

                  2. 沥林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docx

                  3. 考生个人承诺书.docx

                  4. 党员身份证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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