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区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和治安队员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依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惠城组通〔2019〕50号)及惠城区实施意见,加强镇干部队伍储备工作,现就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和治安队员人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党建联络员招聘职位、职数、待遇及条件
  1.岗位、人数: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3名党建联络员,作为镇干部储备人选。具体详见《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和治安队员人选岗位表》。
  2.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2)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中共党员。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治安队员人选招聘职位、职数、待遇及条件
  1.岗位、人数: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3名治安队员人选。具体详见《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治安队员人选岗位表》。
  2.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2)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
  通告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工作时间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向芦洲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提出报名申请,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芦洲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和治安队员人选报名表》、双面打印1份(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芦洲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方式:0752-3287986;
  现场报名地点:惠城区芦洲镇双洲路8号(芦洲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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