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交通便捷,直航40多个城市,境内空港、海港、高铁、高速公路齐备,深度融入广深港惠“一小时生活圈”。环境优美,依山傍海、生态宜居,既有“天下独特奇观”的双月湾,又有全国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海龟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惠州LNG接收站、宇新轻烃、润泽国际信息港等龙头项目抢滩落户。连续3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2021年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先后获评“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全国象棋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荣誉。惠东历来重视教育发展,先后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现就我县赴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及华南师范大学专场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面向普通高校专场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353名,具体岗位详见《惠东县2023-2024学年度专场招聘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和部省共建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24所师范大学应届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学习经历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学习经历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岗)教师;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其中:博士、博士后、正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除享受市级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贴,还享受县级给予最高2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分别享受市、县级给予1万元落户补贴。凡新引进到我县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及正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人才补贴,新引进硕士、副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人才补贴,发放期限5年。
六、招聘形式及场次时间安排
1.招聘形式:采用校园专场招聘形式进行。分别在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三所大学设置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2.场次时间安排:
①第一场招聘点:陕西师范大学。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3日;
②第二场招聘点:华中师范大学;时间:2023年4月4日至7日;
③第三场招聘点:华南师范大学。时间:2023年4月8日至11日。
说明:第一场招聘按附件1设岗,第二场招聘视第一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第三场视第二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直至招满为止。
七、招聘程序
严格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硕士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地点在:陕西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地点待定);
(2)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地点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地点待定);
(3)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地点待定)。
2.报名所需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本科学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届毕业生提供)。
(6)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5)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放准考证,通知笔试有关事项。
(二)考试及相关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4)笔试分数核查。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时间紧,且为了方便考生在尽可能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17:00时前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5)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同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进入现场面谈签约环节。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公布总成绩和入围签约人员名单。总成绩及入围现场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三)现场面谈签约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2)面谈签约人员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现场面谈签约;
(3)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同学段或高学段向低学段调剂)的对应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补录。
(4)面谈签约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档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六)递补和调剂
考生放弃签约、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同学段或高学段向低学段调剂)的对应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补录。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3--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八)聘用
1.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县教育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相关要求履约,若聘用人员违约,将按违约处理,并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3.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时,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2.小学岗位,由各中心小学(学校)根据本辖区小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统一调配聘用。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本次专场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惠东县2023-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惠东县2023-2024学年度专场招聘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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