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项目聘员招聘

佛山大学(原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现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项目聘员4名,项目聘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佛山市海纳百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见下文“招聘岗位及要求”)。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具体见“附件”。
  四、薪酬待遇
  项目聘员薪酬待遇参考佛山大学高建聘员标准发放,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薪酬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学历提升和职称等因素逐级申请。
  项目聘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薪按80%发放。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止。
  2.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的方式,填写《佛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佛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名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填报不完整的,不予审核。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业绩支撑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A4尺寸PDF格式的文件(请注意预览扫描件的完整性)和Word格式的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附件中相应岗位提供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严格按“项目聘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设置及命名(注: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手机号码,保持通信畅通。)
  3.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在完成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择优考试。符合条件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形式,将会短信、邮件通知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一一通知。
  5.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第3条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和考试。应聘者提交的复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1.考试形式主要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测试,公文写作测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和面试等。
  2.各考试类别分数占比以及总成绩组成方式根据岗位性质确定,在考试公告中按岗位明确。
  3.总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
  4.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因应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的,同分的应聘者须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应聘者以复试成绩为准。
  5.可以在专业和岗位条件符合且自愿调剂的成绩合格人员里进行岗位调剂。
  七、体检
学院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自费体检。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或调剂岗位)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佛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到佛山市海纳百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并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前往佛山大学工作。逾期不报到和不按时到岗的,视具体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或调剂岗位)中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佛山市海纳百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项目聘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佛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岗位需求解读)联系人及电话:0757-82780786 蔡老师

          附件1:佛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项目聘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佛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佛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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