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专职消防队招聘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消防救援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均安镇专职消防队现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消防车司机1名、战斗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单位管理。

  2、广东省户籍,男性,大专或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有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92年6月以后出生)。

  3、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且身体无纹身瘢痕,具备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消防车司机应聘者需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或以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2024年6月6日(星期四)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要求:

  ①填写《均安镇专职消防队招聘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

  ②携带本人户口簿、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士兵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粤省事”查询并开具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 2张;

  ⑦应聘“消防车司机”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递交报名资料后,均安镇专职消防队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按上述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1、体能测试。

  ①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必须提供本人当天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方可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考生若不能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的,存在身体健康体能测试风险,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视作弃考;

  ②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两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③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能力。

  3、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四、体检和考察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后由均安镇专职消防队通知前往指定二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材料需递交均安镇专职消防队审核。体检参照《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附件2),同时将心肌酶检测、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在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核实后确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核实的问题按规定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身份待遇和管理

  1、通过以上招录环节的考生,将聘用为均安镇专职消防员,安排到均安镇专职消防队工作。

  2、聘用人员的薪金按《均安镇事业单位薪金标准》执行。

  七、其它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均安镇专职消防队负责解释。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25592025。

  均安镇专职消防队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均安镇专职消防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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