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2024年第一批次招聘工作人员

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是顺德地区一所以精神医学为主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专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加挂“佛山市顺德区精神卫生中心”“顺德区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粤心安’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佛山市顺德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牌子,同时是原广东省卫健委第一批指定的14家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之一。

医院定位于“以精神病专科为龙头,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院方向,精神科获评佛山市“十三五”“十四五”高水平医学重点专科,老年科、心理科、精神医学科是顺德区首批重点专科。

医院共占地约3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编制床位数800张,设职能科室10个,临床医技科室19个,职工440余人。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招聘职位表



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寄报名方式。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宝林路7号伍仲珮纪念医院人事科,收件人:侯小姐,联系电话:0757-22322929,邮编:528333。

(二)报名时间:护士(职位代码:07)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其余职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须提供《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完整填写内容,双面打印,并贴上小一寸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事项

对经择优遴选的人员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或面试答辩等环节后择优录用。



体检和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五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经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学历人才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可获得医院2000元的人才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可获得医院1000元的人才补助。

(四)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经有关途径纳入编制管理的,则按事业单位养老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于报到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我院职工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的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在家庭成员信息中进行说明。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招聘信息请留意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网站:http://www.sdwy.net.cn,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757-22322929;监督电话:0757-22321382
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通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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