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

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报名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sdllsq@163.com,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电子照片,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职位,报名时还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扫描件。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2)。

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LL2023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本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 3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0757-23663755)确认,请勿重复报送。

3.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须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至 2024 年 1 月 5 日。

(3)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报名结束后,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减少岗位数量,取消或按实际报名人员继续推进招考工作。

(5)报名材料恕不退回,本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资格初审

由本单位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考条件,必须满足该岗位的全部条件才能通过资格初审,若因条件不符造成初审不合格的,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和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邮件和手机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本人证明材料以及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负责,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请留意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逾期不领取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

考试事项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 1:3 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本单位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本单位从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单。 面试环节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列为技能测试对象。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技能测试名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布。

(四)技能测试

主要测评实际工作专业技能水平,对考生进行为期 3 天脱产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技能测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技能测试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测试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若递补的,则在综合成绩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技能测试成绩、进入体检考生名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公布。

四、

体检和考察

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为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体检考生。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 号)执行。

五、

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本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拟聘人员提交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 3 个月内(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

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在公示程序完成后,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本单位正式报到入职,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 3 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位表中要求入职 3 年内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的工作人员,3 年合同期满后,仍未考取的,单位不再续聘。

(四)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聘用后的执业医师未取得全科医师证的,需按本单位安排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

招聘信息发布

有关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聘用公示等招聘各环节信息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政务网等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

咨询电话:0757-23663755

投诉及监督电话:0757-25565402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相关职位:

医生 护士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