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务总监,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务总监1名。 

(二)岗位职责 

1.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

2.负责企业对外融资担保监管工作;

3.审核企业发债方案;

4.监督指导评价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决算有关工作;

5.负责企业清产核资的管理工作;

6.承担国有资产财务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财务数据集中信息平台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国资局及所在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以及组织能力,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2.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财会或审计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 

(2)具有会计、审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具有从事财会或审计工作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本次招聘的岗位,计算工作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招聘公告发布当天为界限。

(四)资格禁入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因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 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 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4.本人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禁入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 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彩色电子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gzj_rsg@163.com。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7-8629181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务总监报名登记表 (电子 Word文档及手写签名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报名登记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仅限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 

5.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个人参保证明(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打印); 

7.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征信报告; 

9.应聘岗位要求的职务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10.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身份信息、学习经历、专业等进行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在指定官网上统一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四、福利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由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不低于14万元(税前),具体按照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4.发现不满足录用条件或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入职所需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本次招聘总成绩保留12个月,期间若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或因上述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根据实际需要和人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拟录用人选。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届时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面试。如出现电话联系不上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六、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务总监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_Jq1cEYqZTd4phAcqxk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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