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青海省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7.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缴费
1.报名时间:从2025年8月29日8时起至2025年9月5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s://c.exam-sp.com/qhkf2025)并按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直至信息反馈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的,视为放弃。
3.网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据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资格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200元/人缴纳报名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23时59分。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6.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2025年9月10日至9月13日登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建议考生于9月10日18时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看准考证信息。如遇准考证信息显示不全或错漏的,请联系网上报名在线客服(9时至17时)。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于2025年9月13日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测验,其中通用就业素质测评占比30%、专业知识70%,分值为100分。
3.方式:采取闭卷机考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公布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于2025年9月15日至17日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平台和短信通知。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岗位所对应资格条件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如实填写的《青海省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或无法完成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4.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照本报考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中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平台和短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审查人员签字的《青海省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表》。
4.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公布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如遇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聘用人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
(五)体检
1.时间及地点: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平台和短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2.费用:体检费用按照实际体检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3.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
4.体检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色照片2张。
5.因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6.发布名单: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进入政治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
(六)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进入体检考生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的派出所填写《青海省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治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1.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标准按照《青海省康复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青康党字〔2019〕8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中,将全程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五)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971-3835301(正常工作时间接听)
附件1:青海省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附件2:青海省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表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25年8月29日
青海省康复医院





原标题:青海省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EgIvfoC1p-LO5_pf3zz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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