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15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岗位表),其中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疗、学校和公安系统)在职聘用人员和临工。

  二、薪酬待遇

  (一)聘用后为东莞市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视同服从组织调配,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

  三、报名方法

  (一)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考生可登录网站于2023年12月29日9:00-2024年1月7日17:00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200

  (二)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填报个人信息后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招聘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9:00-2024年1月8日17:00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此期间收到“通过审核”内容的手机短信代表报名成功。若手机短信内容提示“初审不通过”的,请及时于资格初审时间内根据提示进行修改,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或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行测为主,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其中与长安镇实情相关的分数10分;

  2.笔试由党建工作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招聘岗位、考生人数、考场安排等,自行确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欢乐长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4.招考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6.本信息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巢女士,0769-85533913-83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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