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是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的检验监测等职责。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四类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检测员岗位1人,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分析检测工作,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检测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

  (5)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报考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名字”命名,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dgjcs@163.com邮箱。

  报名提交的资料:

  (1)填写《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编辑在同一页A4纸word文档上);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5)本市户口本,或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以电子邮箱形式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采用“实操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操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实操考核。

  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2日。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实操考核。实操考核地点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内。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比例进入“笔试+面试”。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笔试+面试”。实操成绩和进入“笔试+面试”名单于实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布。

  2、笔试和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题目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笔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等额的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实操成绩也相同,则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负责组织,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3166528;联系人:卢小姐

 

 

附件1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代码

学历学位

职称技能

其他要求

1

检测员

第四类

001

1

B070302应用化学,A070302分析化学,B082801食品科学与工程,A083205食品加工与安全硕士,

B090103植物保护,B100407卫生检验与检疫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35周岁以下;

2、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小计

1

 

备注: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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