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领域的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承担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以及人口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信息管理、媒体联系、业务培训等有关技术和服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奉献精神。
3.热爱健康教育和卫生健康宣传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与应聘条件 |
健康管理岗 |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 (1004)、 医学(1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
本科及以上 |
1 |
岗位职责: 1.参与开展中心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工作。 2.承担策划、组织和实施相关健康促进活动,草拟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熟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卫生宣传岗 |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 (1004)、 医学(1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
本科及以上 |
1 |
岗位职责: 1.参与开展中心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工作。 2.承担卫生健康领域的理论宣传、政策宣传、社会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的联系协调、策划设计。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熟悉卫生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监测评估岗 |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 (1004)、 医学(1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
本科及以上 |
1 |
岗位职责: 1.参与开展中心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工作。 2.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效果评估并开展相关的技术研究。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熟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报刊管理岗 |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 (1004)、 医学(1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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