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连山永和镇公开招聘大富村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

  为夯实我镇村(居)级卫生计生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扎实推进我镇卫生计生工作,根据县府办《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居)委会计生指导员聘用和管理方案的通知》(山府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现公开招聘村级卫生计生指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永和镇大富村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1983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业务;

  (五)属招聘岗位所在村户籍人口,并长期居住在本村管辖范围内;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非村“两委”干部及其直系亲属,非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

  (八)个人无征信问题。

  三、招考方式

  采用机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

     考生应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凡在开考后15分钟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机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除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外,请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要求手机关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机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由机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机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总成绩=机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机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聘用期限

  原则上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凡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的,给予解聘。

  五、任职待遇

  经县批准聘用的村(居)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享受与在任村(居)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同等的工资、津贴待遇。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6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4:30至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永和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202室)。

  (三)联系人:叶贤平,联系电话:0763-8810378。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

  6.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

  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按照考察工作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和考察情况,经我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十、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该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实行递补。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永和镇公开招聘卫生计生指导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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