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局招聘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主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2020-2035年)》等工作任务,受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预警中心”)理事会委托,深圳市气象局组织开展预警中心主任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预警中心”)2019年12月成立,是在中国气象局、深圳市政府指导下,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气象局、深圳市气象局合作举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企业化运行管理,不定级别,不定编制,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气象局,行政上隶属深圳市政府,由深圳市气象局归口管理。

  预警中心的宗旨是着眼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局和气象长远发展需求,助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气象部门融入国家气象事业发展大局,推动粤港澳携手提升气象对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民生幸福的保障水平,通过走“公益化+市场化”发展之路,强化城市气象在湾区城市群建设、防灾减灾方面的重要作用。

  预警预报中心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研发区域数值预报模式、台风预报模式和对流尺度集合预报模式;协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气象科技基础设施、气象大科学装置;探索开展粤港澳海陆一体化综合监测与服务,探索共建共享研发创新平台,包括气象众创开放共享平台、粤港澳三地协同防灾减灾创新平台等;联合研制精准台风预报指导产品,气象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气象科技咨询与服务,开展国内外气象科技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岗位

  预警中心主任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要求:

  1.具有正研级专业职称,在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在数值预报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是该领域某一方向学术带头人。

  2.在高校、科研院所等担任正处级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次)领导职务,具备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一般要求年龄5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

  四、相关待遇

  (一)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审定,按照预警中心理事会批准的薪酬体系方案发放薪酬,并根据年度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科研履职和业绩情况及考评情况,在核定薪酬总量内进行分配,基本薪酬外可叠加国、省、市各级科研项目奖励和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奖励。

  (二)符合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深圳市鹏城孔雀计划等人才计划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人才优惠政策。

  五、招聘

  (一)报名(2022年12月9日-2023年1月10日)

  请于2023年1月10日前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代表性成果材料,主要反映或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或其他代表性成果(3篇以内)。

  4.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表、简历所填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请提供电子版或纸质扫描件,至电子邮箱yuegangao@weather.sz.gov.cn。

  (二)资格审查和面谈(2023年1月中旬)

  深圳市气象局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意向人选,预警中心理事会成员、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与意向人选进行面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进行线上面谈。

  (三)体检和考察(2023年1月下旬)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个人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公示(2023年1月底)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五)聘用(2023年2月)

  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气象局所有。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398247(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电子邮箱:yuegangao@weather.sz.gov.cn

深圳市气象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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