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招聘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是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活动的公证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

出纳1名、翻译员1名、公证员助理2名。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应聘出纳需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等相关专业毕业,深圳户籍;2.应聘翻译员需英语专业毕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考试;3.应聘公证员助理需法律专业毕业。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发至报名邮箱:360301855@qq.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岗位+姓名”。

(二)进行初审

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告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

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决定面试结果。

(四)体检

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人员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

(五)正式录用

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因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仅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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