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指南针社工服务中心招聘司法矫正社工

一、机构简介

深圳市罗湖区指南针社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11月,前身为深圳市罗湖区贵良社工服务中心(2012年11月-2021年11月),设立独立党支部,现有党员 5 名。

2021 年 11 月正式变更“深圳市罗湖区指南针社工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社区矫正、安 置帮教、禁毒戒毒、社区宣导、老人妇女等领域社会工作。截止 2023 年 12 月,外派社工 46 名。多次承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化服务项目;在深圳市各区开展禁毒戒 毒社区宣导服务,消防安全社区宣导服务,以及退役军人服务、老人妇女慰问关爱服务。

机构正式变更后,得到迅速成长,并获得 4A 级社会组织、市司法局荣誉证书等。目 前,我们在罗湖区、龙华区均设有办公地点,团队规模达 60 余人,外派社工 46 人,总部 15 人,目前仍在进一步发展壮大中。

在未来,深圳市罗湖区指南针社工服务中心继续秉承"专业·极致·笃定·思变"的价值观,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创造价值,给社会带来安定与幸福,贡献社工人的一份绵薄之力。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1:社区矫正法律专员

【岗位职责】

(1)刑事执行合规审查。对提请撤销缓刑、假释、逮捕、减刑、特赦等变更刑事执行工作进行前置审查,对外出申请、延长病情报告期限的审批、执行地变更进行审核;

(2)规范文书。开展执法文书指导与把关工作,制作各项矫正文书模板,草拟、审核采购人对外发布的文件及各类函件;

(3)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审查修订。完善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建立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对我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4)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和培训。面向采购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指导执法程序,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与法治素养;配合采购人按需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与宣传活动等;

(5)提供安置帮教相关法律服务。协助开展安置帮教回访工作,开展安置帮教适应性法律服务,解读时事政策、普及法律常识等;

(6)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硬性条件);

2、具有公检法司工作经验1年以上;

3、持有助理社工师证及以上优先考虑;

4、能够熟练驾驶车辆优先考虑;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综合年薪】14W-18W

招聘岗位2:司法矫正社工(深汕)

【岗位职责】

1.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委托评估工作,起草委托调查评估意见;

2.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簿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

3.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矫正方案;

4.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包括对轻微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识别、简单心理问题的处理、严重心理问题的转介处理等;

5.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以及“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谈话教育;

6.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制定并完善本区社区矫正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8.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安置帮教、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

9.全面掌握我区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及时排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合作区和谐稳定,做好安置救助工作;

10.对有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安置政策、提供救助政策指引,协调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对符合政策的落实社会救助措施,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

11.做好跟踪帮教工作,掌握刑满释放人员情况,明确帮教责任人,开展帮教活动;

12.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党政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13.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任职要求】

1、具备不少于一年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并取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2、全日制本科(含本科)学历或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等)

3、具备统筹、项目管理能力及管理者思维方式的优先考虑;

4、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采购人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

5、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

6、熟练的驾驶车辆。

三、联系方式

钟小姐13336546247 (微信同号)

邮箱:znz20221314@163.com

四、其他说明

【工作地址】深圳合作区

【薪酬待遇】

10-12K 五险一金、高温补贴、节日福利、周末双休、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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