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24年第二批博士后招聘公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简称“光明区委党校”)成立于2019年3月,加挂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光明分校、深圳市光明区行政学院、深圳市光明区社会主义学院等牌子,是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基层教学调研基地、省委党校光明区教学基地。光明区委党校是培训光明区党员领导干部的主要机构,是培训光明区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也是光明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2023年2月,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深圳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要求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

  二、研究方向

  科技创新管理研究、创新协同发展研究、产业发展研究、科学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等相关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博士(取得博士学位三年内或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三)独立科研能力较强,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

  (四)需全职在岗工作2年,男女不限。

  (五)博士后在校管理按光明区委党校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它要求以合作招收单位为准。

  四、招聘流程

  (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初审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离职证明(社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二)对选定面试人员择期面试,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合适的候选人员。  

  (三)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由我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四)签订合同。录用人员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内容

  本批博士后将与深圳大学联合培养。

  结合光明区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科研经济先行地、创新人才集聚地的总目标,根据个人专业和工作方向选派到上级党校、光明区委党校或光明区相关部门工作。

  六、在站待遇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工作期间,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相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发放工资和补贴。

  (二)凡通过开题、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享受深圳市政府提供的博士后生活补助。

  (三)学校为进站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科研设备。

  (四)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可享受深圳市政府专项资金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

  (五)若深圳市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七、报名要求和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一)信息采集表、博士后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

  (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四)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2篇(部)(扫描件)。

  (五)个人拟开展课题的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wdx@szgm.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专业+本人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19928871655(考核管理咨询),麦老师13632504438(招聘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风景路51号。

  邮编:518106。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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