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阳光成长青少年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原深圳市宝安区红马甲社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11月,是由共青团深圳市宝安区委员会发起,深圳市宝安区义工联举办的,经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非组织。
为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中发﹝2017﹞12号)要求,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在街道、社区全覆盖,夯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有效满足宝安区青少年社会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2019年5月机构更名为宝安区阳光成长青少年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并进行相关职能调整。2021年,中心被宝安区民政局评为AAAAA级社会组织,2022年获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机构始终秉承“服务青年,维护权益,阳光成长,你我同行”的服务理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专业化、项目化、社会化服务。
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提供青少年领域专业化社工服务;开展社会服务研究、宣传和交流活动;开展其他社工公益服务。
二、招聘岗位
岗位社工
工作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团工委
岗位职责:
1、凝聚志愿力量,打造志愿服务品牌,管理志愿者队伍及促进志愿服务改革工作;
2、协助开展青少年发展和权益保护工作,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完成相关考核任务;
3、协助开展青少年禁毒教育、法治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发青少年工作特色品牌;
4、协助开展青少年活动项目,挖掘、组建青少年校外辅导员队伍,提高服务质量;
5、协助运营管理12355青年之声、志愿深圳系统、宝安志愿者(义工)信息管理系统、“福海志联”微信号等线上平台;
6、协助街道团工委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团区委、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招聘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优先;
2、持有助理社工师或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3、有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经验优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755-23288960
简历投至:szbahmjsg@126.com
四、其他说明
1、新政标准
2、入职即购买五险一金
3、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每年享受带薪年假
4、节日福利:三八、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为员工发放福利
深圳市宝安区阳光成长青少年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原深圳市宝安区红马甲社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11月,是由共青团深圳市宝安区委员会发起,深圳市宝安区义工联举办的,经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非组织。
为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中发﹝2017﹞12号)要求,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在街道、社区全覆盖,夯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有效满足宝安区青少年社会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2019年5月机构更名为宝安区阳光成长青少年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并进行相关职能调整。2021年,中心被宝安区民政局评为AAAAA级社会组织,2022年获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机构始终秉承“服务青年,维护权益,阳光成长,你我同行”的服务理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专业化、项目化、社会化服务。
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提供青少年领域专业化社工服务;开展社会服务研究、宣传和交流活动;开展其他社工公益服务。
二、招聘岗位
岗位社工
工作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团工委
岗位职责:
1、凝聚志愿力量,打造志愿服务品牌,管理志愿者队伍及促进志愿服务改革工作;
2、协助开展青少年发展和权益保护工作,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完成相关考核任务;
3、协助开展青少年禁毒教育、法治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发青少年工作特色品牌;
4、协助开展青少年活动项目,挖掘、组建青少年校外辅导员队伍,提高服务质量;
5、协助运营管理12355青年之声、志愿深圳系统、宝安志愿者(义工)信息管理系统、“福海志联”微信号等线上平台;
6、协助街道团工委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团区委、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招聘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优先;
2、持有助理社工师或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3、有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经验优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755-23288960
简历投至:szbahmjsg@126.com
四、其他说明
1、新政标准
2、入职即购买五险一金
3、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每年享受带薪年假
4、节日福利:三八、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为员工发放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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