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馆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局属事业单位深圳市文化馆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文化馆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文化馆现址建成于1980年,占地4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765.51平方米。前身为深圳市群众艺术馆,2015年9月更名为“深圳市文化馆”,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正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国家一级馆。

深圳市文化馆肩负着“组织艺术与文化工作,包括组织重大主题活动,开展理论研究和创作,全民艺术普及与推广,促进文化艺术交流,指导基层文化馆站;开展馆站联盟、志愿服务总队和数字文化馆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设计制作艺术音像作品”等职能。  深圳市文化馆以文化馆联盟为依托,陆续打造了“公益性艺术培训”“我们走进艺术殿堂”“少儿艺术花会”“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周末剧场”“文化志愿服务系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系列”“全民艺术普及服务”等重量级品牌活动,在群文理论研究、文艺精品创作、全民艺术普及推广、优秀艺术人才培养、群文骨干队伍组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群众文化空间扩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优化等方面发挥着行业龙头和主力军的作用。

二、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公开选聘1名粤剧艺术创作工作人员,从事艺术创作工作。 

(二)岗位类别、级别:专业技术类、三级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五)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非在职)毕业生。招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考试等安排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6月6日17:00。 

2.报名邮箱地址:szwhg@wtl.sz.gov.cn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文化馆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空表见附件3); 

(2)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认证报告扫描件; 

(4)《岗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年限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报名材料要求: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扫描为PDF形式;邮件主题为:“深圳市文化馆+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格式命名;所提交材料为外文的,需有翻译资质公司提供的翻译件; 

5.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2024年6月7日 上午:9:30—11:30 

逾期不再受理。由应聘者本人带齐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2.审核地点:深圳市文化馆二楼会议室(福田区燕南路95号)。 

3.资格审查: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深圳市文化馆共同负责审核报名人员材料。根据选聘公告和《岗位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后,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公布业务能力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应聘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复印件均为A4规格): 

(1)《深圳市文化馆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见附件3);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验证报告; 

(4)《岗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4.其他: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年限计算截至报名首日。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和兼(专)职工作经历、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内院校毕业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学位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

由深圳市文化馆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开展业务能力考核工作,考核方式为“专业水平综合评估”和“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和与岗位相匹配的情况等。其中“专业水平综合评估”成绩占业务能力考核总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专业评价”成绩占业务能力考核成绩的70%。

1.综合评估。对应聘人员的艺术作品、艺术成果或获奖情况等,考官进行现场评估并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表》要求,于业务能力考核当天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艺术作品或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带到考核现场,由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估打分。 

2.专业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官进行现场评估并打分。 

考核结束后,在业务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拟聘名额等额的体检人员。成绩多人并列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名单,均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为进入体检名单。

考生的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http://wtl.sz.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考察。深圳市文化馆考察组通过到体检合格考生原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水平和与岗位相匹配的情况等。考察人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http://wtl.sz.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拟聘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公开选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投诉方式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开选聘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http://wtl.sz.gov.cn/)查询。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 

咨询方式:叶老师,见官网;

电话咨询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6日9:00—12:00、14:00—18:00。 

(二)本次选聘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有最高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知情书。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见官网。

附件1:深圳市文化馆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文化馆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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