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为深圳市统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拟公开选聘统计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参见《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岗位名称为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高级统计师。
二、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设置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4年1月10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jgdwrsc@sztj.sz.gov.cn,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3.联系电话:0755-8812075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提交相关资料
1.《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扫描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首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有关学历证落款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社保及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
7.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如竞赛和荣誉证书、发表的论文、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公开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z.gov.cn/)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布面试成绩
本次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单回执。
本次选聘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1:1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z.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录用考察环节,由深圳市统计局和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通过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和聘用环节。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z.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最高年龄、工作经历、人才认定任期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首日;
(三)本次公开选聘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公开选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选聘过程中违反公开选聘规定及公开选聘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z.gov.cn/)查询。
本公告由深圳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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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0日
原标题:深圳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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