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2023年博士后招聘简章

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 2012 年 10 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是目前深圳大学和深圳市唯一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后流动站。建站以来已有近 200 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在站期间共获各类纵向课题近百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等国家级课题二十多项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60 多项,广东省哲学社科科学规划课题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多项,在《经济研究》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 300 篇。

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学科是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设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科在深圳大学具有"四个唯一":1996 年首批唯一文科硕士点;2006 年首批唯一文科博士点;2011 年首批唯一文科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 年首批唯一文科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本学科重要创始人为著名经济学家苏东斌教授,学科带头人为深圳大学党委原副书记、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陶一桃教授。本学科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高的科研教学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 28 名,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 1 人,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2 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3 名,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4 名,深圳市国家级学术领军人才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3 名。本学科结合中国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特区实践,以研究市场经济理论为主要内容,力求探索现代经济学一般规律。"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国际化"是理论经济学学科的三大特色。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是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依托单位。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前身是 1983 年深圳大学创校之初成立的特区经济研究所,1996 年更名为特区台港澳经济研究所,2001 年经教育部专家组评审成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该中心是一个极具特色、在国内外已享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机构,也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唯一专门研究经济特区问题的学术机构。

研究中心的学科团队秉承“三个坚持”(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坚持经济特区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坚持中国改革开放前沿问题研究)和“三个突出”(突出学术原创性、突出学科特色、突出学术研究的国际化)的理念,推进中国改革开放史、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史以及中国现代经济思想史研究,在特区问题研究与学术交流方面已形成六大品牌:中国经济特区论坛;世界经济特区发展论坛;中国经济特区研究工作联席会议;《中国经济特区发展报告》(蓝皮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辑刊);《建议活页》(内刊)。

二、博士后招聘计划

为不断推动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科发展,吸收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到科研教学队伍之中,本流动站在以下主要研究方向长期招聘国内外优秀人才: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应用、制度创新与文化发展、城市发展与公共政策、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经济行为与金融创新、经济思想史与经济史,主要招聘计划和方向如下。

(一)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

(二)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应用

(三)制度创新与文化发展

(四)城市发展与公共政策

(五)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

(六)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七)经济行为与金融创新

(八)经济思想史与经济史

(九)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



三、依托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校内院所

本流动站已成为校内相关学科与学院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跨学科平台,初步形成跨学科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目前包括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饶宗颐文化研究院、文化产业研究院、法学院、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心理与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高等研究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深圳南特商学院等全校 14 个学院或研究中心依托本流动站招收培养博士后。

部分依托流动站招收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的其他院所链接如下: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http://bs.szu.edu.cn/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http://ma.szu.edu.cn/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http://ici.szu.edu.cn/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http://cbl.szu.edu.cn/

四、联合招收博士后的深圳市创新实践基地等校外机构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发挥高校理论研究和地方实践经验的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圳市委党校、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创新研究院、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等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有关单位与本流动站开展博士后培养合作。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招聘信息参见:

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9942698.html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参见:

http://www.yingjiesheng.com/job-002-527-171.html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参见: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1901/t20190125_15345495.htm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qianhaire.com/news/list/29.html

五、博士后待遇与工作条件

1.深圳市和广东省待遇:

(1)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8 万元/年(免税),共发放两年。

(2)符合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可申请获得"两年 60 万元资助,出站之后两年 40 万元安家补贴"。

(3)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合同的,深圳市提供 3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申请获得合计 160 万元的奖励补贴。

2.深圳大学待遇:

(1)基本待遇:8000/月(税前),按月发放,发放两年。

(2)优秀博士后入站奖励计划:2000/月(税前),发放两年;奖励对象为:进站时为 33 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在 1 年以内(以博士后到校报到时间为限);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 200 名高校(包括国内)应届或一年内毕业;② 在权威期刊(《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 版)》)发表过 3 篇以上学术论文。

(3)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福利待遇的博士后,可获得同等中级职称的住房补贴。

(4)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

(5)符合学校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优先竞聘深圳大学正式教师职位。

3.合作导师科研津贴:根据合作导师安排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合作导师将给予不低于 2000 元/月的科研津贴。

4.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教职工办理。

综合以上待遇,大约年薪 33 万元(税前,不含优秀博士后入站奖励计划等有条件待遇),若有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六、博士后岗位职责和出站考核要求

1.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

2.博士后应积极申报各类科研课题,积极申报各级科研奖励。

3.博士后在正式刊物或媒体上发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均须以深圳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博士后出站考核的学术论文要求:须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4 篇,或 2 篇权威期刊文章,或 1 篇顶级期刊文章。其中,核心期刊是指北大版核心期刊,“顶级、权威期刊”指《深圳大学人文社科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 版)》中所列的期刊。

其他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规定。

七、报名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质好,行为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

2.获得经济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4.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博士论文摘要、代表文章等材料发到 Email:szueconomics@163.com,并请注明应聘的具体研究方向和合作导师、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跳转至网页 → 点击“立即申请/简历投递”→ 投递对应职位】

5.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按合作导师要求提交博士后研究计划(3000 字以内)。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ccsezr.org.cn/(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电话:0755-26558693

联系人:陈老师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688 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文楼 7 楼

邮政编码:518060

E-mail:szueconomi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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