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见习岗位(第四期)

见习岗位

1

见习单位:民治街道办事处

见习岗位:文秘辅助岗(9人)

见习单位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阳光路28号

联系电话:0755-29362013

2

见习单位:观湖街道办事处

见习岗位:文秘辅助岗(12人)

见习单位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176号

联系电话:0755-28010289

3

见习单位:大浪街道办事处

见习岗位:办公室内勤人员(9人)、执法外勤辅助人员(12人)

见习单位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南路548号308室

联系电话:0755-29671923

4

见习单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见习岗位:律师助理(25人)

见习单位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国际创新中心(汇德大厦)31层

联系电话:0755-88999347(黄女士)

5

见习单位:深圳思特顺科技有限公司

见习岗位:JAVA开发(2人)、前端开发(2人)、测试开发(2人)、运维开发(2人)

见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C座4201-02

联系电话:138292240215(张先生)

见习人员条件要求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深圳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和港澳青年。

报名方式

1.有见习意愿的见习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办理未就业登记,并查询用人单位库中的见习岗位,自主选择提出见习申请。

2.同时见习人员可联系见习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见习相关事项。

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按每人每月2500元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给见习人员,见习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以特定人员身份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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