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kw.ty-job.com/home/projectInfo/6557162163178
(二)报名时间:
11月21日15:00-11月27日15:00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2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21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7年11月21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11月27日15:00-11月29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结束时间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聘用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2日15:00-12月6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12月中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招聘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2300724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3721905-819。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kw.ty-job.com/home/projectInfo/6557162163178
(二)报名时间:
11月21日15:00-11月27日15:00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2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21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7年11月21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11月27日15:00-11月29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结束时间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聘用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2日15:00-12月6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12月中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招聘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2300724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3721905-819。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