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市场化选聘区属国企总经理公告

为优化国企领导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国企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国企总经理1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三)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10年以上产业空间开发建设、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有较强实力和影响的企业中担任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可以不受此项限制);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具有工程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并获得相应的高级职称;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八)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处于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至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18: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邮箱地址:gzjgzk@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应聘者姓名”。

3.报名咨询:刘女士,联系方式:0755-8821054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市场化选聘区属国企总经理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扫描件;

(5)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业绩成果资料以及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与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选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正式聘任。

(三)薪酬及管理

本次选聘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试用期6个月;薪酬对标市场确定(具体以协商结果为准),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对符合选聘条件要求并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在报名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试,对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设立举报电话0755-88211508,受理选聘工作有关举报投诉。

附件: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市场化选聘区属国企总经理报名表.doc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市场化选聘区属国企总经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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