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光明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发展定位的需求,推动光明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与光明区教育局合作成立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光明区教师发展中心),加挂“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光明分院”牌子。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直属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市公开诚聘相关学科教研员。
招聘岗位
小学科学、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物理、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中学化学、学前教育教研员各一名。
招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基本条件
深圳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6年以上基层学校(幼儿园或教研机构)工作经历;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物理、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中学化学学科的教研员需要熟悉广东省新高考方案,熟悉深圳市新中考方案,有两轮完整初三或者高三毕业班教学经历或三年以上区级教研员经历。
4.有以下相关经历将优先考虑:
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名师等称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研工作经历。初中物理、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初中道德与法治、中学化学学科教研员在近五年内有地(市)级及以上中考或高三模拟考试命题经历。
岗位有关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2.教育观念正确,职业道德良好。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民主正派,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身体健康;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三)资格初审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采取笔试、听评课考核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组织考察
我院将对拟聘人员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因考察不通过或放弃考察的,我院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录取。
(六)办理调入手续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深圳市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事项
1.应聘人员将应聘报名表发至邮箱jkygmfy@szgm.gov.cn (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下午6:00。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我院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参加考试。
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17688859509 梁老师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雅正楼501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招聘岗位
小学科学、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物理、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中学化学、学前教育教研员各一名。
招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基本条件
深圳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6年以上基层学校(幼儿园或教研机构)工作经历;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物理、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中学化学学科的教研员需要熟悉广东省新高考方案,熟悉深圳市新中考方案,有两轮完整初三或者高三毕业班教学经历或三年以上区级教研员经历。
4.有以下相关经历将优先考虑:
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名师等称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研工作经历。初中物理、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初中道德与法治、中学化学学科教研员在近五年内有地(市)级及以上中考或高三模拟考试命题经历。
岗位有关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2.教育观念正确,职业道德良好。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民主正派,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身体健康;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三)资格初审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采取笔试、听评课考核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组织考察
我院将对拟聘人员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因考察不通过或放弃考察的,我院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录取。
(六)办理调入手续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深圳市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事项
1.应聘人员将应聘报名表发至邮箱jkygmfy@szgm.gov.cn (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下午6:00。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我院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参加考试。
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17688859509 梁老师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雅正楼501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