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有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行政人员1名(具体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职位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下午6点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政务邮箱szlhqfzyjy@szlhq.gov.cn;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应聘登记表(附件3);

  (2)个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4)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

  (5)如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可将成果一并提供。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333523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考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由考官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薪酬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参照深圳市及同类市场机构薪酬情况及发展研究院实际运营状况确定。其他相关福利包括:

  (1)购买五险一金;

  (2)提供内部食堂;

  (3)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4)可为外地员工提供临时周转宿舍;

  (5)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深圳市及龙华区相关人才和住房保障政策。

  (二)发展研究院将根据简历收集情况进行筛选,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另行通知。考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岗位招聘表.docx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应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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