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拟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1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通过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或者授权组织的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5.符合其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6.符合本次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2.报考学历及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3年8月30日—9月7日。
(2)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文件格式)后发送至邮箱lgtjjrs@lg.gov.com(文件名为“选调岗位+姓名+手机号”)。报名咨询电话:0755-28949789。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3)事业单位职员入职备案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合同复印件;
(4)近三年(2020-2022年)内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
(5)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目录,以及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第(1)项同时提供EXCEL电子表。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成绩线(60分)的人数进行面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汇总,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选调单位可选择人员递补(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上报审核后重新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阶段人选;选调单位也可选择不递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六)考察
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七)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出之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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